一個中年IT男@香港,得閒就寫下無聊嘢啦~

RSS訂閱

Translate this page

搜尋文章

精選文章

越南富國島遊記 2023 - Day 6 & 7 & 8 - 富國夜市 / 越南國粹村 / 富國大世界

Day 6 第三天吃「 KIẾN–XÂY 」的蝦滑魷魚湯米。 今天是旅程倒數第二天,原本計劃是去那個很出名的「 海星沙灘 」或者「 Sao Beach 」(又名白沙灘和牛奶沙灘) 但這兩個地方很偏僻,海星沙灘是在島的北方,車程一小時,而且幸好爬過文,雨季是沒有海星的,...

14歲以下男仔強姦無罪


今日呢單新聞真係睇到我眼火爆 - 3惡少涉淫辱 13歲女生

原來起香港,只要你係14歲或以下,就算你衰左強姦,都只係判非禮罪。
(引用蘋果日報)
14歲以下男童不能控強姦
13歲惡少年涉嫌強姦女生,證據確鑿,他本人亦直認不諱,但最終僅被控非禮罪,令人大感奇怪,原來按現行法律, 14歲以下男童,已被假設為不能性交,故不能被控強姦罪。
根據法律權威典籍 Archbold Hong Kong,普通法有一項已成定律的假設,即 14歲以下男童不能進行性交,控方不能傳召證供,企圖反駁這項假設,但涉案男童仍可被裁定非禮罪成立,若在強姦案中擔當次要角色,亦難逃罪責。

0 comments:

發佈留言

『千金易得,知音難求,感謝你看到最後。』. 由 Blogger 提供.